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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十个领域外商投资限制

1999-10-1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据华声报报道,外经贸部近日传出消息,中国在十个领域取消或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限制,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一、取消外商投资金融领域的地域限制,外国金融机构可申请在全国任何地方设立金融机构。

二、将保险业开放地从目前的上海、广州扩大到深圳、重庆、大连、天津。

三、将外商投资零售商业企业试点地域扩大到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同时开始在京、津、沪、渝等地进行商业批发业吸引外商投资的试点。

四、扩大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

五、扩大外商投资外贸企业的试点范围和试点数量,并同时考虑扩大合资外贸公司的投资性功能。

六、扩大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监理公司、法律咨询公司等各类中介服务业的试点。

七、进一步增加航空运输业吸收外商投资的公司数量。

八、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公司与国际上有实力的大公司合资建立工程公司,鼓励其承接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

九、有步骤地开放电信市场。

十、在旅游业方面,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的试点地域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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